可再生能源经过近10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供应形式之一。在我国当前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建立完善的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的交易机制与价格补贴机制是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及消纳问题的关键。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起源于美国,代表性国家包括美国(大部分州)和北欧国家。配额的对象:风电、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按照发电公司出售电能在市场中所占比例进行份额分析。
义务履行主体:电力服务的机构必须要消纳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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